第23章

王叔和传

第23章

男大当婚,女大当嫁,任何时候皆是至理。

蔡文姬16岁那年,嫁给了河东人卫仲道。卫家当时是河东的世族豪门,十代以上皆为朝廷的仕宦。夫君是当时很有名的大学子,且是一个美男子。婚后两口子和和美美,郎才女貌,甚是恩爱,令当时的同龄人馋羡不已。只可惜,好景不长,不到一年,卫仲道痨病缠身,拖了几个月,咯血而亡。

卫家死了儿子,却把怨气发到文姬头上,认为是她克死了丈夫。理由简单,而且十分荒唐:媳妇长得太美,又太有才了。

哀愁满腹,泪眼未干的文姬哪里受得了卫家的如此冤枉。“夫亡无子,归宁于家。”毅然决然地回了娘家。

这“夫亡无子,归宁于家”是啥意思?是当时的婚嫁礼制。

先秦至汉初,女子贞节观还尚未形成,最起码是不甚苛求。婚姻禁锢还比较少。儿子娶父亲的媵妾或继室,也就是自己的庶母或弟侄娶寡嫂、婶娘,基本属正常的。史称丞报婚。丞报就是合法的。婚后所生的子女,也是能够成为王位的继承人或被娶作嫡夫人的。除了鲁国素重礼法外,秦、齐、楚、晋、韩、郑、卫等各国施行的皆为“丞报婚”。汉代开始,儒家论理思想渐渐形成,丞报婚在汉族中才被明令禁止。但女子婚后再婚改嫁,只要没有在夫家生子,是绝对自由的。一女嫁多夫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。汉初开国功臣陈平的妻子,在嫁给陈平之前就已经出嫁过五次了。死了五次丈夫,陈平的老丈人还认为女儿是奇货可居,倘若不是陈平名气大,与皇上刘邦是哥们,还不一定让女儿嫁给陈平。如此说来,蔡文姬回娘家也算是很正常的事情。

蔡文姬回到了娘家无可厚非,但再也没有了以前的风光。她出嫁约半年多后,董卓被诛杀,全国人欢呼雀跃,唯有蔡邕不识时务,为董卓之死痛哭流涕,司徒王允气不可耐,将蔡邕下狱至死。文姬的母亲也在不久离开了人世,双亲俱亡的文姬虽然吃喝不愁,衣食无忧,但没有了人生依靠。接下来的一场社会动荡,将文姬卷入了更为悲惨的境地。

王允杀死董卓后,遭到董卓部将的反攻倒算。野心勃勃的李催、郭汜等人联合胡人进攻长安,王允被杀,胡兵趁火打劫一路烧杀抢掠,混乱之中,无依无靠的蔡文姬被胡兵掳掠而去。

“斩截无孑遗,尸骸相撑拒。马边悬男头,马后载妇女。”这是蔡文姬《悲愤诗》对胡兵野蛮横行的回忆。

从小受到诗书音乐教化而兰心蕙质的蔡文姬,陷身于如狼似虎的胡人之手,不亚于二战时期美少女被关押进恐怖的纳粹集中营,那种欲生不得,欲死不能的痛苦,只有彻底失去过自由的人才能体会。

《后汉书》记载:“文姬为胡骑所获,没于南匈奴左贤王,在胡十二年生二子”。“曹操素与邕善,痛其无嗣,乃遣使者以金璧赎之,而重嫁于祀。”典籍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,是一代枭雄曹操将蔡文姬从“人俗少义理”“处所多霜雪”的蛮荒异地救出。如果没有曹操,一代才女必将枯骨葬在他乡异地,那也就没有千古传诵的《悲愤诗》。也许,蔡文姬似万万千千被史海淹没的其他女子一样,无人知晓,在中国古代文学家的阵容中,悄无声息。

典籍中署名蔡文姬的作品共有三篇,即五言和骚体《悲愤诗》各一篇,以及那篇椎心泣血“感动中国”的《胡笳十八拍》。现代文学界、史学界都一致认定五言《悲愤诗》的作者是蔡文姬,而骚体《悲愤诗》与蔡文姬的身世、环境多有出入,绝大多数都认为是晋人伪作。

五言《悲愤诗》共三章。特辑第一章,以佐证《悲愤诗》奇在何处。

《悲愤诗》

汉季失权柄,董卓乱天常。志欲图篡弑,先害诸贤良。

逼迫迁旧邦,拥主以自强。海内兴义师,欲共计不祥。

卓众来东下,金甲耀日光。平上人脆弱,来兵皆胡羌。

猎野围城邑,所向悉破亡。斩截无孑遗,尸骸相撑拒。

马边悬男头,马后载妇女。长驱西入关,迥路险且阻。

还顾邈冥冥,肝胆为烂腐。所略有万计,不得令屯聚。

或有骨肉俱,欲言不敢语。失意几微间,辄言毙降虏。

要当以亭刃,我曹不活汝!岂敢惜性命,不堪其詈骂。

或便加棰杖,毒痛参并下。旦则号泣行,夜则悲吟坐。

欲死不能得,欲生无一可。彼苍者何辜,乃遭此厄祸。

《悲愤诗》是我国诗史上文人创作的第一首自传体的五言长篇叙事诗。全诗108句,计540字,它真实而生动地描绘了诗人在汉末大动乱中的悲惨遭遇,也写出了被掠人民的血和泪,是汉末社会动乱和人民苦难生活的实录,具有史诗的规模和悲剧的色彩。诗人的悲愤,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,它是受难者对悲剧制造者的血泪控诉。字字是血,句句是泪。今天读来,依然让人酸楚悲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