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・青衣镇

漩涡里的王朝

第三章・青衣镇

楚华跟随着李治和梅子,挑着一担鲜鱼,朝着附近的集镇走去。一路上,阳光柔和地洒在他们身上,微风轻拂,带来丝丝凉意。梅子像只欢快的小鸟,一边走着,一边兴致勃勃地给楚华介绍着这个镇子。她告诉楚华,这个镇子叫青衣镇,距离临安郡城有八十里地。来赶集的大多是周边四里八乡的渔民,还有那些以养蚕为生的人家。梅子还提及,这里离太湖也不远,青衣江最终就流入太湖。

楚华静静地听着,目光不时地扫过周围的景色。田野里,绿油油的庄稼随风摇曳,偶尔能看到农夫们辛勤劳作的身影。远处,几座青山连绵起伏,与蓝天白云相互映衬,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田园画卷。

青衣镇规模不算小,十分繁华。一进入镇子,楚华便被眼前的景象所吸引。满街都是熙熙攘攘的人群,嘈杂的人声、此起彼伏的叫卖声交织在一起。其中,最多的便是挑着担子的渔民和种桑养蚕的农人,他们大多穿着短衫,打着赤脚,头上戴着一顶斗笠,脸上洋溢着质朴的笑容。

今日的梅子似乎格外高兴,因为要上街,又多了楚华这个哥哥。她特地换上了一件崭新的蓝花布大襟上衣,围着绣花围裙,下身穿着一条百褶裙。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上扎着一条粉红色的花手帕,显得愈发俏皮可爱。她挑着一副担子,扁担头上挂着一只编花斗笠,步伐轻盈,宛如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。李治则弯着腰,手里拿着长长的烟袋锅,慢悠悠地跟在后面,时不时地吸上一口,吐出一团淡淡的烟雾。

楚华走在梅子身边,静静地聆听着她的话语。走进镇子的时候,楚华抬头看见一座牌楼,上面刻着宋体的三个字 “青衣鎮”。就在这一瞬间,楚华的心里突然一动,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涌上心头,他惊讶地发现,自己竟然识字。

他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,指着门楼上的字对梅子说:“梅子,我识字。” 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兴奋和疑惑。

梅子听了,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,高兴地拍着手说:“哥识字!太好了,以后可以教我识字读书了。” 她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,眼神中充满了期待。

楚华微微点头,答应了一声:“好啊,可是我没有书。” 他的心中有些遗憾,在这个陌生的时代,想要找到适合学习的书籍似乎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

梅子扭头对走在后面的爷爷说:“爷爷,哥识字,咱们卖了鱼,买本书好不好?回家让哥教我识字。” 她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撒娇。

李治乐呵呵地笑着说:“当然好。咱们渔民人家居然出了个识文断字的。那就让你哥上京城赶考去吧,咱们青衣镇也出个状元郎。” 他的眼神中满是对楚华的期许。

“对,爷爷好主意。哥,你去京城赶考吧。要是中了,一准有办法查出自己身世。” 梅子突然兴奋起来,她的脑海中似乎已经浮现出楚华高中状元的场景。

楚华不经意地随口问:“京城在哪里?” 他的心中充满了对这个时代的迷茫和好奇。

梅子心直口快,脱口而出:“哥,连京城在哪里都不知道?” 刚说出口,她便意识到自己的失言,连忙笑了起来,“咯咯咯,看我才糊涂,忘记了哥已经失忆了。哥,咱们这地方原来属吴越国,现任的吴越王钱俶准备将这江南十三郡都献给大宋了,大宋的都城叫东京。” 她一边笑着,一边耐心地给楚华解释着。

楚华心中再次一动:吴越国、大宋、东京…… 这些词汇听起来既熟悉又陌生。他的眉头微微皱起,努力地在脑海中搜索着相关的记忆。他隐隐约约地感觉到,自己潜意识里的某些记忆正在渐渐复苏,只是想要完全恢复,还需要一些时间。他不禁暗自思忖,莫不是自己穿越了,来到了北宋初年?楚华可是学中文的,对华夏古代历史虽不敢说倒背如流,但至少也算滚瓜烂熟。

这位吴越王钱俶,是第五代吴越国国君,钱元瓘第九子。当初,吴越国大将军胡进思废其兄钱倧,将钱俶拥立为吴越国王,先后尊后汉、后周为宗主国。钱俶继位后,励精图治,下令历年欠税尽行蠲免;境内田亩荒废者 “纵民耕之,公不加赋”,使得民心大悦。又置营田卒数千人,辟土而耕,达到 “境内无弃田”。开宝八年(975),钱俶应赵光义约,出兵与北宋会师南唐金陵。十二月,钱俶入朝表贺。太平兴国三年(978)再次入朝,纳土归宋。宋王朝先后封其为淮海国王、汉南国王、南阳国王,又辞国号,改封许王,进封邓王。端拱元年(988)八月卒于南阳…… 一连串的史书记载从楚华的记忆里冒出来,他渐渐明白自己是回到了这个时代的吴越地区。他轻轻摇摇头,试图让自己从思绪中回到现实,抬眼看向眼前古朴的小街。

梅子的鱼很好卖,街上很多商铺老板都认识他们爷孙两个。看见梅子身边多了个年轻男人,便有人开始开玩笑。

“梅子,许人家了吗?这后生好俊相,是你夫君?” 一个胖胖的肉铺老板笑着大声问道,脸上带着调侃的神色。

“梅子,你今天特别好看,是嫁人了吧?后面跟的是谁?” 旁边布店的老板娘也跟着凑趣,眼中满是笑意。

梅子听了,脸颊微微泛红,她看了一眼身后的楚华,有些不好意思地辩解道:“你们乱猜。那是我哥,他叫李竹。” 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羞涩。

“你什么时候有哥哥?我们怎么不知道?” 一个卖菜的大叔疑惑地问道。

“李大叔,你还有个孙子?” 另一个人也跟着问道。

李治含糊其辞地随口应着:“是我孙子,梅子的堂哥。我老二的孩子,一直住在会稽,这些日子才过来。” 他一边说着,一边微微点头,试图让大家相信他的话。

从那天起,楚华就算正式做了李治的孙子,李梅的堂哥。楚华心里想,说不定自己本来就和他们有血缘关系,只是暂时还想不起来罢了。

梅子真的在一间成衣店,替楚华买了两身书生穿戴的长衫,一套是紫红的,一套是淡青色。她当场就让楚华穿上了紫红的那一套,还配上了方巾和靴子。看着楚华穿上新衣,梅子的眼睛里闪烁着喜悦的光芒,她觉得楚华穿上这身衣服,更有读书人的气质了。而梅子和爷爷都是赤脚,这让楚华感到有些不好意思。梅子却不以为然,她认真地说,他和他们不一样,他识字是读书人,读书人就应该穿靴戴方巾。